欢迎您来到上海离婚律师网~
服务热线:177-2050-9380
上海离婚律师网
首页 > 房产分割 > 夫妻离婚双方皆不愿抚养孩子的问题如何处理 >

上海离婚纠纷律师:确定家庭共同财产应该注意些什么?

来源:房产分割   作者:admin   时间:2016 年 1 月 10 日   点击:
Warning: Use of undefined constant ” - assumed '”' (this will throw an Error in a future version of PHP) in /www/wwwroot/www.online64.com/wp-content/themes/moban/functions.php on line 35
3801 次

分家析产应以财产共有为前提。通常情况下,对家庭共有财产关系的认定,首先要区分动产、不动产。动产以占有为公示标志,其共有状态虽然有时难以直观判断,但借助各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、动产取得的原因、各当事人的出资以及对动产的实际使用状况等可以作出综合判断;而对以登记为公示方式的特殊动产(如机动车辆)、不动产(如房屋)等的共有关系的认定,则主要通过登记来判断。

家庭共有财产的认定,一般可以考虑以下三个因素:

1、家庭成员共同生活关系的存在;

2、家庭共有财产关系的形成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,如婚姻关系的存续、或共同劳动、共同经营,或共同接受赠与等;

3、家庭成员之间可实行家庭财产共有的约定,如约定共同共有,或按份共有等。

1、上海婚姻律师网(www.online64.com)由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团队共同创建,目的在于为遇到法律纠纷、法律困扰的当事人及其公司、家属,在法律文书、诉讼仲裁、刑事辩护等方面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。

2、本文由上海婚姻律师收集和整理,请大家转载时保留本段内容。大家如有需要,可以向律师在线咨询婚姻家事方面的法律问题,寻求律师在线解答如何妥善处理婚姻家事及遗产纠纷,获得最大的利益。律师在线咨询团队期待成为您最有用的朋友。

3、如果您有任何婚姻家事方面的问题,可以拨打咨询、预约电话:135-6473-5555,寻求上海律师咨询团队的帮助。




标签:
分享到: 0
金牌上海离婚律师团队

Copyright © 2014-2018 上海离婚律师 上海婚姻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. 版权所有

电话:177-2050-9380 QQ:549233124
微信:ganshangwoniu Email:shangunyun@foxmail.com

地址:上海市徐汇区

温馨提示:来访前务必电话预约,否则不予安排律师咨询。

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沪ICP备1400

沪公网安备 310
上海离婚律师在线咨询

x添加尤律师微信

上海离婚律师网

扫描添加律师微信